關于對東文路部分路段實施貨車限行管理的通告
- admin
- 2025-08-29
- 出行攻略與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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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有效緩解東文路部分路段交通壓力,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對空氣質(zhì)量的影響,進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,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與生活質(zhì)量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》《云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結合我市實際,經(jīng)研究決定,對東文路部分路段實施貨車限行管理措施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限行路段
東文路與蒙鐵線交叉路口(人才公寓路口)至東文路與文紅線交叉路口(三角塘路口)路段。
二、限行車輛
中型及以上貨車、牽引車、掛車、?;愤\輸車輛、拖拉機,吊車、輪式自行機械車等專項作業(yè)車。
三、限行時間
每天07:00—22:00。
四、不受限行限制車輛
1. 輕型及以下貨車,中型封閉式貨車,整車長度不超過 6 米、寬度不超過 2.2 米、高度不超過 2.8 米的中型廂式貨車和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。
2. 執(zhí)行任務的軍車、警車、消防車、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。
3. 持有交管部門核發(fā)的電子通行碼(證),并按照規(guī)定時間和路線行駛的車輛。
五、繞行路線
限行時間段內(nèi)限行貨車由蒙鐵線、G248蘭馬線(莊紅線段)行駛。
六、通行證辦理
因生產(chǎn)、生活、城市建設等特殊需求,需在禁限行時間和路段通行的貨車,可通過“交管12123”APP申領電子通行碼(證)或到文山市車輛管理所大廳辦理電子通行碼(證)。申請時,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(運輸合同、企業(yè)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車輛行駛證等),證明通行需求必要性。經(jīng)審核通過后,按核準的時間、路線通行。
電子通行碼(證)辦理地點:文山市車輛管理所(開化北路241號,文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一樓)。電話:0876—2183968、2192920。
七、法律責任
對違反本通告規(guī)定的車輛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通過交通技術監(jiān)控設備抓拍、現(xiàn)場執(zhí)法等方式進行查處。
八、其他事項
如遇重污染、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的,按照臨時通行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請廣大貨車駕駛人及相關單位、個人嚴格遵守限行規(guī)定,提前規(guī)劃出行路線和時間,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空氣質(zhì)量。
九、本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。原相關規(guī)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,按本通告執(zhí)行。
特此通告。
文山市人民政府
2025年8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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